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8 月 2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投标报价:286.2 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三、其他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委托,就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3-10-04A-2024-D-E15822)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1.中标候选人:南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投标报价(不含税):2848372.32 元,投标报价(含税):2862000 元。
特此公示!
2.公示期 3 个工作日。
3.如投标人对上述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本项目公示发布网站: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n/)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hxb.com.cn)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 198 号
联 系 人:胡建刚
电 话:18979160712
电子邮件:93903209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 1568 号汉港凯旋 1912 室
联 系 人: 陈雅思、罗梅、赵志华、冯林明、刘辉
电 话: 罗梅 15070831320
电子邮件: gczbn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