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24年单证传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24年单证传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为节省人员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总行外包业务相关制度规定,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拟将2024年单证传递业务委托外包服务供应商进行。
单证传递是指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与其呼和浩特市区辖内机构,及外部相关业务单位之间传递包裹的业务需要,委托外包服务供应商将内置单证的包裹送达指定地点的行为。前述包裹以密封、牢固的包装袋包装,外包服务供应商须确保内置单证的安全,不得拆封。单证包括:会计凭证、账户资料及与银行业务相关的其他资料(账簿、票据、数据)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3.近两年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案件或不良记录,具有持续服务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和同业或系统内其它分行1年以上的单证传递服务的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限制关联方投标。互为关联方的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发出邮件后,请电话告知联系人。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女士 陶先生
0471-3195622/3195778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hhhtjczx@hxb.com.cn hxbhhhtjczx@163.com
征集期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