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常州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州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1、项目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常州分行办公大楼(新北区龙锦路1598 府西花园9、10幢)、所属12家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及分行食堂管理服务。
2、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甲方将华夏银行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资产安全、消防管理、高配管理、环境卫生、地面保洁、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放、治安、消防、设备管理维护、食堂管理等项目的物业服务委托给乙方负责。
食堂工作人员在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堂管理工作,应制定完整、规范的餐饮食堂服务考核制度并委派有岗位资质的人员上岗
根据物业专业服务的要求,根据项目岗位安排,物业管理需配置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会务及服务员、行政、物管员、物管队长、消控高配、工程维修、车岗保安、保洁、保洁队长、支行保洁。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7.在常州设立分支机构2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团队;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11.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相关项目合作案例。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3),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期间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相关项目合作案例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常州分行物业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老师 0519-88179842
杨老师 0519-88179843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同时发送以下三个邮箱)
119445591@qq.com
czyjj@hxb.com.cn
879483@qq.com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