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2024年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2024年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需要,为支持实体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为了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对分行拟准入的抵押物以及抵押权存续期间内的所有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因此启动本次授信业务抵质押品评估外聘中介机构评估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工作。
(一)服务需求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在评估工作中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对所出具报告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民事责任。
3.对我行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结果,应严格保守秘密,并有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评估机构不得泄漏华我行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取消聘任资格;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评估机构及评估执业人员如与我行或者其它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说明并回避。
(二)交付物及验收标准
评估机构交付的评估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评估机构对受理我行评估业务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要按照行业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盖章、编号。
2.正式评估报告中须明确评估机构应承担的责任、评估的时效等条款,须评估师签字并加盖评估公司公章。授信业务的估价基准日与授信申请日的间隔应在6个月以内。
3.评估报告必须明确获得押品评估价值的方法和数据来源,详细说明获得评估价值的测算过程,明确关键参数的取值范围和依据,不得在描述评估方法、程序后直接得出评估结论。对于可能存在留置权的押品要充分考虑留置权优先于我行受偿的范围及影响,评估价值应扣减掉相应的留置权金额。
4.评估报告需经实地查斟,并应附带评估标的的照片,照片要从与评估标的价值认定相关的多个角度反映评估标的的独特性和瑕疵。
5.评估报告应科学恰当地选择评估方法,合理确定评估标的的评估价值,减少评估价值偏离。
6.针对邀标人委托的评估业务,评估报告中须明确:“仅供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使用”。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评估服务的经历,且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50万元以上。
3.评估机构已向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执业资格,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应是本省或全国。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
5.在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评估机构已经厦门市行业主管部门资质(资格)备案且符合有关执业规定,可在厦门市正常执业。(名单详见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公布经备案可在我市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固定办公地点照片(照片应体现评估公司名称)。
3.至少提供三年为商业银行提供服务的证明,如年度合作协议、入围文件及银行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近两年的财务报告。
5.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土地估价资质证书/资产评估资质证书等;或通过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
6.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7.近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评估公司所持有资质证书的相关行业协会对其近三年执业情况出具的证明)
8.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项目名称。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4.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该表请同时提供PDF盖章版和EXCEL版本)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默认供应商不存在泄密行为。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五、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联系方式:杨女士 0592-2978610
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xmjczx@hxb.com.cn xmjczx01@163.com
征集期: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