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2024年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2024年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邀请文件为准)
2024年华夏银行拟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个人住房抵押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现就其中5类中介机构选聘进行供应商征集。具体包括:
(一)受托机构(包件一):负责信托财产管理,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财产和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分配信托收益等。
(二)主承销商(包件二):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负责提出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业务整体方案,协助确定资产池,协调尽职调查,资产估值及现金流预测,设计证券化产品,牵头撰写发行说明书等文件,安排路演簿记和完成证券化产品定价发行。
(三)评级机构(包件三):负责提供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和跟踪评级。
(四)会计师事务所(包件四):负责对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等出具专业意见,出具会计意见书、税务意见书和执行商定程序报告。
(五)评估机构(包件五):负责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受托机构(包件一)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2021-2023年,下同)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根据《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取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具备近三年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2.主承销商(包件二)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关于承销机构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具备近三年商业银行资产支持证券承销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
3.评级机构(包件三)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资质,具备近三年商业银行资产支持证券评级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包件四)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具备近三年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5.评估机构(包件五)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近三年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5.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和包件三提供)。
6.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入围(中标)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7.符合前述团队配置要求的专业团队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岗位、从业年限、相关项目服务年限、服务案例、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角色等。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并加盖公章(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8.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分支机构和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包件一至包件五提供)。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XX包件。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采购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王女士010-85237617
业务联系人:赵女士010-85237094
邮 箱:hxbjczx1@hxb.com.cn
征 集 期: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