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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网点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分行网点转型升级改造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网点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根据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网点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安排,拟对分行网点进行智能化改造。改造需采购设备主要包括智能化设备、集成柜台等,具体明细如下:

 采购目录
智能化设备 PAD
画屏(各类样式、尺寸智能电子屏)
对讲机
礼品兑换机
智能导览台
其他
集成柜台 集成现金柜台
现金柜台副柜
集成非现金柜台
非现金柜台副柜
自助区集成式机罩
翻转屏(柜台显示器)
其他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是依法成立和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显示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安防设备、家具(柜台)等的制造及销售;专业设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等。注册资本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通过业界公认较为权威的质量管理资质认证(ISO9001等),公司员工数量不少于100人,从业人员应持有相关岗位或技术资质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及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且有同类项目成功实施经验。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

  4.经营情况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银行同业声誉受损、客户信息泄露、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事件,未曾造成银行同业发生经济损失类安全事件。无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

  5.具有识别、监测、评估和控制项目风险的能力,能够向我行提供项目运行及风险评估报告,并应确保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无不良过往记录。

  6.具有(制定)完善的应急服务预案(措施),能够对项目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保密性和安全性进行严格管理。

  7.能够在青岛地区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平均行业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含)。具有完备的项目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措施,能够切实保障项目售后服务工作的及时响应及处理质效。

  8.倡导创新、绿色发展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可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主体机构。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资质说明,内部培训体系、管理及内控制度、风险防范、应急服务预案(措施)及人员服务措施相关资料。

  4.填制《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附件2),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同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5.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期间,至少2份同类项目的案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具体内容、签署页等)、发票和案例实施的过程性资料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PDF格式文件。

  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合法,须提供书面声明书(附件3)。此项材料要求为加盖公章的原件PDF格式文件。

  7.满足项目服务(售后服务)团队要求的人员名单及简历资料。此项材料要求为加盖公章的原件PDF格式文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原件并生成PDF电子文件,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采购人亦可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国晓  0532-8197301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qdlgx@hxb.com.cn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信息发布说明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分行OA等中进行发布。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 声明书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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