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大楼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大楼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1.本次采购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大楼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供应商1名。
2.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成立于2002年4月,是华夏银行在四川设立的一家省级分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2号楼,现需对分行大楼办公监控及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工程(含110报警)。
3.安防工程主要设备由采购人甲供,工程商按采购人确定的品牌、型号提供相应的设备、辅材、施工。严格执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49-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及其后续标准。
4.本安防工程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把网点安防系统接入分行监控中心,严格执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GA术要求》(GB/T28181-2016)。
5.安防工程必须严格执行《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现场施工过程中需对办公区的装饰进行保护。
6.施工工期必须在采购人要求期限内完成。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安防设施生产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近2 年无亏损。
4.供应商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5.业绩要求:具有银行系统内相应安防项目施工成功案例(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
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其他要求:
(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在成都市有专门设立的服务机构,能快速响应售后服务需求的服务网点。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对不按采购人规范要求积极参与相关工作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符合前述资质要求的各类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为PDF格式文件。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独立完成银行业安防工程工程业绩证明。符合前述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安防工程内容页等)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近3年业绩不少于5个)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3)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8.对照供应商资质其他要求逐条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售后服务网点情况介绍、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的承诺或声明书、《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承诺书或证明等。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大楼监控系统及监控中心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1.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3.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4.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柯 028-6111298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cdjczx@163.com
征集期: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