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分行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镇江分行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华夏银行镇江分行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主要为在2年期内按照采购方的每日(主要为工作日)具体不同要求,供应粮油产品、干货调料类、肉类、水产类、冻货类、农副产品类、熟食半成品等食堂食材。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资格证件处于有效期。
2.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承诺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内无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且供应商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对此书面声明,格式不限(需加盖公章)。
5.近三年以来在金融行业或政府单位同类业务项目服务经验达2家以上(提供合同)。
6.有固定的生产或营业场所,具备并满足食堂物品配送的车辆或物流网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华夏银行总行或华夏银行镇江分行的供应商禁用名单。
11.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办理投标事宜,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为PDF格式文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应提供该四处网站查询界面截屏经打印后加盖公章(PDF格式)。
4.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承诺“愿意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
5.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承诺“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本公司予以接受。”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提交材料加盖公章后按“(二)提交材料内容”顺序扫描成一个PDF。PDF与《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及邮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镇江分行食堂餐饮食材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女士:0511-88919918
高先生:0511-88919117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zjjczx002@163.com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发布网站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