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服务外包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采购人本次采购的收单业务聚合支付外包服务主要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包括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特约商户推荐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聚合支付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备案回执在有效期内,且备案业务类型与拟合作业务类型相符。(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备案证明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最近一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C类及以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网评级证明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情况说明。(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6.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各项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21年—2023年)至少完成过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3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三项截图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
9.服务范围覆盖下辖分支机构,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在陕西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相关承诺及固定场所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与审计报表一致(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需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
4.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西安分行收单业务聚合支付服务外包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3.如为总公司授权报名的,请分别提供总、分公司全套资料。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商务联系人:王女士 029-85563708
业务联系人:万先生 029-6180172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xajcb@163.com
252174040@qq.com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