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南昌分行广告招牌及灯箱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广告招牌及灯箱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最终以邀请文件为准)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所辖网点广告招牌及灯箱制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独立于招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其他(如注册资本、认证资质、2022年7月25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止期间有3家成功案例等);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7月25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服务的资质文件;原厂商授权文件(如有);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附件2),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其中近三年财务状况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及设备清单页等,能体现设备名称、型号、配置、数量,设备类型覆盖本项目需求)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广告招牌及灯箱制作供应商入围项目。
2.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4.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5.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6.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商务联系人:万女士 0791-86699019
业务联系人:胡先生 18979160512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ncjhcwb@163.com、ncwn@hxb.com.cn(两个邮箱建议同时提交)
征集期: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南昌分行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