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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济南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综合布线、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110报警系统和语音对讲系统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除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及安防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止,承担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金融企业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5.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书。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6.符合前述案例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等)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承诺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8.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其中近三年财务状况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济南阳光新路社区支行综合布线和安防工程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采购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4.互为关联方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供应商如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或任何影响不正当竞争的活动且有事实证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老师 0531-82035367

  任老师 0531-8202492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bjinanjicaibu@163.com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24年10月10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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