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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外聘评估机构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分行外聘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外聘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为了加强外聘评估机构管理,提高业务运作效率,我行苏州分行拟对外聘评估机构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用于苏州分行2025—2026年度授信业务抵质押资产评估。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外聘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必须在苏州具有较好声誉,具有与我行委托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或有过三年以上为商业银行委托项目进行评估服务的经历。

  (3)拥有有权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评估资格及资质证书,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范围是全国;其他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必须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4)近两年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200万元以上。(如是全国性的外聘评估机构,苏州分公司需评估服务业务收入均达200万元以上)。

  (5)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通报等不良记录。

  (6)在承担客户有关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7)能够满足苏州大市范围内各区域的评估需求,如为全国性的外聘评估机构,需在苏州具有分公司。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格式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5.提供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完整,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根据本项目情况,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还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公司人员构成、部门设置、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状况、法定代表人和有行业注册资格的评估人员简历、近三年经营情况等。如为全国性的外聘评估机构,还需提供苏州分公司的基本情况说明。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合法有效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指定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的截图。

  (4)评估人员名单,评估人员中专职和外聘兼职情况介绍,证明评估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文件和职业后续教育证明文件。如为全国性的外聘评估机构,还需提供苏州分公司评估人员名单。

  (5)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渠道获取的评估机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7)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材料。

  (8)近两年评估业务量及服务金融机构清单。

  (9)具有房地产线上智能评估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外聘评估机构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如有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等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 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商务联系人:谭女士 0512-66601017

  业务联系人:张女士 0512-66601224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suslx@hxb.com.cn; hxsujc1@163.com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4年10月17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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