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日照分行”或“采购人”)拟对莒县支行改造再装修工程、门头制作安装工程、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监控报警工程、消防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莒县支行改造再装修工程项目
2、莒县支行门头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3、莒县支行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4、莒县支行监控报警工程项目
5、莒县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基本情况
莒县支行目前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文心东路560号沭河湾3幢103S、104S室 ,租赁面积分别为498平方米,网点改造再装修原因如下:
1、为降低营业成本,支行租赁区域进行调整,租赁面积不变,因此需对网点营业用房进行改造再装修。
2.网点装修老旧,布局需进一步优化。莒县支行现网点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文心东路560号沭河湾小区沿街,网点因原装修布局不合理,样式与我行现行标准化装饰有差距,现有内部功能区设置已无法满足营业需求,客户体验度不高。
3、因建筑设计问题支行一楼楼顶与小区地面持平,长期存在雨天渗水、墙面潮湿情况,内部墙体出现污损发霉、壁纸脱落、天花板开裂,需整体进行改造再装修。
4、支行自开业至今接近8年,支行监控设备为模拟设备一直未进行改造升级,同时消防设备陈旧老化,消防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二)采购说明
本次莒县支行迁址项目包括:装修工程、门头制作安装工程、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工程、监控报警设施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工程供应商:负责设施设备的现场测量、方案制定、采购、加工安装调试等。
监控报警系统:硬盘录像机、摄像机、拾音器、交换机、门禁、硬盘等设备由采购方按照总行的入围设备自行选型采购。
施工范围:监控安装辅材供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管线敷设,监控设备安装、测试等全过程。
施工内容:包括必要的消耗品、测试仪器。穿线管敷设;视频线缆、电源线、报警线等的敷设。设备的运输、安装与联接等。性能测试;系统总调试;系统运行、报警测试等。
消防工程供应商:负责支行消防方案设计审图、采购、施工、消防验收主管部门验收等工作。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莒县支行改造再装修工程项目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青岛或日照本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具备施工二级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设计和深化设计能力。(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做过同等规模的银行工程,能够做到工程现场派驻工程专职设计人员,并能深化设计图纸,及时为我行提供符合设计风格的效果图。
(4)能够做出按我行进度款拨付装修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的承诺,做到甲方决算完毕,施工单位对本工程付款完毕的承诺。
(5)能够做出以下承诺:
1)施工材料为装饰材料市场知名品牌;
2)进货渠道为厂家直接进货或代理商进货。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做过银行项目。
4)能够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2、莒县支行门头制作安装工程项目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青岛或日照本地,营业范围包含所需服务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能够做到随时到维修现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具备出具方案,绘制图纸,编制清单的能力。
(3)能够做出按我行进度款拨付装修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的承诺,做到甲方决算完毕,施工单位对本工程付款完毕的承诺。
(4)能够做出以下承诺:
1)施工材料为国家行业标准材料;
2)进货渠道为厂家直接进货或代理商进货。
3)施工人员做过银行项目,无违法记录,受过保密培训。
4)能够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莒县支行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应是从事安防系统的专业公司及安防产品代理商或生产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安防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日照分行的安防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4)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熟练掌握安防验收要求。
(5)供应商本次项目所采购的安防产品必须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具有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出具的、在网可查的检验检测报告。
(6)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上门测量、设计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安防产品需求、规格、清单等。
(7)供应商必须配备有能力承担安防设备采购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施工维修队伍,满足7*24小时服务,具备随时能够解决应急故障的能力。
(8)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9)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10)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工程中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而被处罚等问题)。
4、莒县支行监控报警工程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应是从事监控报警系统的专业公司及安防产品代理商和工程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有金融行业监控报警系统集成和自助银行、ATM机的监控报警系统工程经验和业绩优先考虑。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或地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贰级以上资质),并在年审中合格。
(4)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监控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日照分行的监控报警工程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
(6)供应商本次项目指定的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安防验收要求,能够与安防验收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处理甲方相关安防问题。
(7)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设计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工程清单。
(8)供应商必须,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监控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施工维修队伍不少于5人。
(9)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10)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1)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工程中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而被处罚等问题)。
(12)供应商在入围我行后,如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与标书不一致,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再使用(公司以实际控制人为准)。
5、莒县支行消防工程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时带原件留复印件),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应是从事消防工程施工及维护保养、建筑工程施工的工程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并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日照分行网点消防报警工程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原件。
(6)供应商本次项目指定的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必须能够熟练掌握消防验收要求,能够与消防验收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处理甲方相关安防问题。
(7)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设计且符合消防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工程清单。
(8)供应商必须必须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施工维修队伍不少于6人。
(9)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10)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1)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在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而被处罚等问题)。
(12)供应商在入围我行后,如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与标书不一致,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再使用(公司以实际控制人为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参与应征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两年内未与我行合作过,采购人将按照项目分类特点采取项目经理答疑或实地现场考察确认供应商报名资格。
7、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证书、承诺、合同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曹华贞 0633-809971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