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厦门分行2025至2026年度专业化收单外包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2025至2026年度专业化收单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厦门分行2025至2026年度专业化收单外包服务,主要为:特约商户维护(含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培训、特约商户调单、特约商户回访等)、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含受理终端布放、受理终端维护、受理终端巡检、耗材配送等)等业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请提供相关标准和不属于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的书面声明。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已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申请备案,取得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备案回执在有效期内,且备案业务类型与拟合作业务类型相符。请提供备案回执。
5、近两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C类及以上,成立不足两年的,以最近评级结果为准。请提供网站截图。
6、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另应提供《支付机构业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2.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不属于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的书面声明。请提交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3.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提供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4.有效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年度评级结果为C类及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2023年评级结果。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7.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项目名称。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4.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默认供应商不存在泄密行为。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五、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联系方式:杨女士 0592-2978610
邮箱地址(请发送以下邮箱,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5MB):xmjczx@hxb.com.cn
征集期为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