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数字化直营外呼项目征集意向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字化直营外呼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打造华夏银行零售数字化客户经营服务体系,拟在华夏银行现有数字化客户经营系统基础上,采购数字化直营外呼相关产品部署至现有远程银行系统,构建更加高效、先进、智能的数字化直营外呼平台,支撑数字化客户直营团队的远程客户经营模式。具体内容包括:
1.搭建数字化直营外呼平台。引入数字化直营外呼相关产品,部署至华夏银行现有远程银行系统,整合全行客户、产品及业务数据,建立外呼运营平台、外呼报表中心、客户中心、消息通知中心、配置中心等核心功能模块,并辅以个性化设置、安全保障等辅助功能,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工作平台,支撑数字化客户直营团队以“短信+AI外呼+人工外呼+企业微信+手机银行”等多渠道开展远程客户经营,提高客户经营能力。
2.实现与质检平台交互对接,打造智能化直营外呼质检平台。打通直营外呼平台与质检平台,实现线上客户经营全流程的监控与质检,确保对客服务的合规与合法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实现直营外呼平台与数字化客户经营相关系统交互对接。基于数字化客户经营现有系统功能,运用营销策略、商机线索、销售垫板等功能模块,支撑数字化客户直营团队开展客户精细化远程经营,实现零售客户经营服务模式的创新。
三、供应商资质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定代表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且财务状况良好。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拥有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应用开发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热线支持电话,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方案。
4.供应商必须提供对销售产品的合法性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提供的平台软件需具备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5.涉及到软件产品及开发必须为原厂商,不允许代理。
6.开发的软件系统能够应用于主流厂商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应用主流的网络协议。
7.通过ISO9001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或CMMI2及以上认证。
8.近三年在国有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有1个(含)以上数字化直营外呼项目实施经验。
9.公司愿意且有能力为华夏银行提供软件产品基于云原生平台进行客户化改造服务并提供全套的源代码,并提供定制化开发、测试、上线、迭代以及维保服务,同时接受华夏银行监督管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相关案例的入围(中标)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盖章页等)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7.提供数字化直营外呼相关系统或平台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以及通过ISO9001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或CMMI2及以上认证资质证书。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数字化直营外呼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采购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女士010-85237160
业务联系人:杜先生1866372008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bjczx5@hxb.com.cn
征 集 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