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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风采

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青岛莱西支行改造装修工程等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或“采购人”)拟对莱西支行改造装修工程、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门头制作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项目、监控报警工程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莱西支行改造装修工程

  2.莱西支行改造空调采购安装工程

  3.莱西支行改造门头制作安装工程

  4.莱西支行改造综合布线工程

  5.莱西支行改造消防工程

  6.莱西支行改造监控报警工程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基本情况

  莱西支行位山东省莱西市重庆路17号31栋1单元126租赁房屋建筑面积796平方米

  原址改造原因如下:

  莱西支行在该网点已十余年已久,在此期间积累了大量周边客户、企业、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该支行成立于2012年4月份,自开业至今12年未再进行过装修,安防不符合现有规范,线路老化,布局不能满足现有需求,结合网点新规,以及现有业务发展特点,房屋续租后,拟对一楼、二楼重新进行装修,原有网点部分布局已无法适用,需进行布局调整,涉及现金柜台、办公室、会计柜台、贵宾室、线路重新布设和空调移位,此布局变动会使得整体隔墙、吊顶、地面须更换。因须保证正常营业,此次改造要搭建临时业务保障系统以及临时保障隔墙,确保营业安全

  (二)采购说明

  本次莱西支行改造项目包括:装修工程、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门头制作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监控报警工程。

  消防工程供应商:负责支行消防方案设计审图、采购、施工、消防验收主管部门验收等工作。

  监控报警系统:

  1.硬盘录像机、摄像机、拾音器、交换机、门禁、硬盘等设备由采购方按照总行的入围设备自行选型采购。

  2.施工范围:监控安装辅材供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管线敷设,监控设备安装、测试等全过程。

  3.施工内容:包括必要的消耗品、测试仪器。穿线管敷设;视频线缆、电源线、报警线等的敷设。设备的运输、安装与联接等。性能测试;系统总调试;系统运行、报警测试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装修工程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青岛本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具备施工二级资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具有设计和深化设计能力。(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做过同等规模的银行工程,能够做到工程现场派驻工程专职设计人员,并能深化设计图纸,及时为我行提供符合设计风格的效果图。

  (4)能够做出按我行进度款拨付装修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的承诺,做到甲方决算完毕,施工单位对本工程付款完毕的承诺。

  (5)能够做出以下承诺:

  1)施工材料为装饰材料市场知名品牌;

  2)进货渠道为厂家直接进货或代理商进货。

  3)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做过银行项目。

  4)能够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2.空调采购安装工程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青岛本地,营业范围包含所需服务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能够做到随时到维修现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具备出具方案,绘制图纸,编制清单的能力。

  (3)能够做出按我行进度款拨付装修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的承诺,做到甲方决算完毕,施工单位对本工程付款完毕的承诺。

  (4)能够做出以下承诺:

  1)施工材料为国家行业标准材料;

  2)进货渠道为厂家直接进货或代理商进货。

  3)施工人员做过银行项目,无违法记录,受过保密培训。

  4)能够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门头制作安装工程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在青岛本地,营业范围包含所需服务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能够做到随时到维修现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具备出具方案,绘制图纸,编制清单的能力。

  (3)能够做出按我行进度款拨付装修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的承诺,做到甲方决算完毕,施工单位对本工程付款完毕的承诺。

  (4)能够做出以下承诺:

  1)施工材料为国家行业标准材料;

  2)进货渠道为厂家直接进货或代理商进货。

  3)施工人员做过银行项目,无违法记录,受过保密培训。

  4)能够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4.综合布线工程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具有完备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近五年以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3)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青岛地区设有常驻机构,具备较强技术力量,能够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4)供应商须为信息系统智能化施工主营单位,并能提供近三年以来不低于五次的金融行业综合布线成功案例,且工程质量优良,后续服务及时,(提供成功案例的合同和工程施工过程性资料等证明材料,其中敏感信息可隐去)。

  (5)供应商必须能够出具原厂商(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对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相关设备、材料的授权书。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与资质等级相匹配的工程安装、维护、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齐备充足。

  (6)严禁虚报公司主营业务,将综合布线项目外包或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司入围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后续不再录用。

  (7)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咨询、设计并提供工程方案和项目清单。

  (8)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9)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在与青岛区域金融同业合作时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而被处罚等问题)。

  (10)供应商在项目入围后,如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与标书不一致,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后续不再录用(公司以实际控制人为准)。 

  5.消防报警系统工程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时带原件留复印件),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应是从事消防工程施工及维护保养、建筑工程施工的工程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有金融行业消防报警系统工程经验和业绩。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并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经分行保卫部门确认后留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网点消防报警工程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两年内,与山东省内银行金融系统合作过的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消防报警系统工程合同原件(至少3份,投标时带原件留复印件);

  (6)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原件,并提供该施工项目经理完成上述10万元以上的消防报警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本次项目指定的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必须能够熟练掌握消防验收要求,能够与消防验收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处理甲方相关安防问题。

  (8)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设计且符合消防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工程清单。

  (9)供应商必须必须在青岛市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属于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属于办事处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总公司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消防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施工维修队伍不少于6人。

  (10)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11)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2)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在与青岛区域金融同业合作时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而被处罚等问题)。

  (13)供应商在入围我行后,如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与标书不一致,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再使用(公司以实际控制人为准)。 

  6.监控报警工程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应是从事监控报警系统的专业公司及安防产品代理商和工程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技术实力,有金融行业监控报警系统集成和自助银行、ATM机的监控报警系统工程经验和业绩。

  (3)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或青岛市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等级确认登记证》(贰级以上资质),并在年审中合格。

  (4)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全新现货、符合使用单位功能要求的品牌产品。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监控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中标华夏银行青岛分行的监控报警工程后必须严格施工,严禁转包或分包。

  (5)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与山东省内银行金融系统合作过的合同金额在8万元以上监控报警系统工程合同至少5份。

  (6)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项目指定具体的施工项目经理,且能够证明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劳务关系的材料,并提供该施工项目经理完成上述8万元以上的监控报警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7)供应商本次项目指定的具体施工项目经理必须能够熟练掌握安防验收要求,能够与安防验收部门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处理甲方相关安防问题。

  (8)根据甲方需要,能够及时提供免费工程设计且符合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并提供工程清单。

  (9)供应商必须在青岛市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属于分公司的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属于办事处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总公司开具的证明材料),配备有能力承担集中监控工程安装、维护、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施工维修队伍不少于5人。

  (10)供应商在企业查询系统中应无不良信息。

  (11)采购人可能会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2)供应商应承诺近三年内在与青岛区域金融同业合作时不存在不良合作记录(如:存在合同纠纷、发生过诉讼关系、施工质量而被处罚等问题)。

  (13)供应商在入围我行后,如在施工中发现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等与标书不一致,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再使用(公司以实际控制人为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参与应征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两年内未与我行合作过,采购人将按照项目分类特点采取项目经理答疑或实地现场考察确认供应商报名资格。

  7.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证书、承诺、合同、近三年审计报告等,需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国晓  053281973017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qdlgx@hxb.com.cn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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