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宜昌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宜昌分行现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宜昌分行现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为保障华夏银行宜昌分行款箱寄库、现金调缴、现金清分等现金业务正常运行,华夏银行宜昌分行拟采购现金业务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款箱寄库、现金调缴、现金清分业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银行同业: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湖北省宜昌市的分支机构,直接具备承办华夏银行宜昌分行现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资格,无需同时满足条款2规定的非银行同业供应商资质要求。
2.非银行同业:即除条款1中规定的银行同业以外的机构,供应商资质应包括但不限于: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湖北省宜昌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采用非驻场式外包形式,供应商库房应具备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金库安全防护合格证书等资质条件。供应商现金清分场地应具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监控设施。
(3)使用的现金点钞、清分等机具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能够按照华夏银行要求记录、存储、传输冠字号码。
(4)现金清分人员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防伪反假合格证书或经华夏银行认定的上岗资格证书。
(5)在湖北省宜昌市1家(含)以上银行同业成功实施过同类现金业务外包项目。
(6)近两年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案件或不良记录,具有持续服务能力。
(7)能够为华夏银行宜昌分行同时提供款箱寄库、现金调缴、现金清分等三项现金业务外包服务,即华夏银行宜昌分行可以在供应商处一站式办理款箱寄库、现金调缴、现金清分等三项现金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得分包、转包或变相分包、变相转包。
4.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若在华夏银行总行或分行黑名单内的,不得参与本次竞标。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加盖单位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声明书(详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此项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征集期范围内。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如供应商为非银行同业机构,即供应商不是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符合前述资质要求的各类证书扫描件;近两年审计财务报表;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本项目配备的专业服务团队名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规模、人员资质级别、从业年限、历史项目经验等;近两年在湖北省宜昌市承办其他银行业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署页等,如合同名称不能体现项目内容,还须提供具有相关表述的关键页),至少一份;在湖北省宜昌市本地的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尚在有效期内的租赁证明。此项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为PDF格式文件。
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宜昌分行现金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商务联系人:柳女生 027-87265258
业务联系人:陈女士 0717-6577726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whjczx@hxb.com.cn (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