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波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分行员工食堂餐饮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员工食堂餐饮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采购人提出实际用餐需求,供应商在采购人提供的用餐区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晚餐餐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制做质量、餐饮提供数量、提供的餐具质量、餐具消杀卫生情况、所提供清洁用品是否符合要求、餐厅卫生环境、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和相应培训机制、厨余垃圾处理、节假日培训用餐等综合使用需求,最终选择综合能力最佳供应商作为本次中标供应商进行餐饮整体服务。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入围标准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应是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各项经营指标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记录,与其他银行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
3. 有食堂管理经验三年以上,相关餐饮资格证书齐全、有较全面的管理制度。近三年服务同类项目且承接金额超过3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2个,其中服务银行同类项目且承接金额超过50万元的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4.能够配备专业团队对接华夏银行宁波分行餐饮项目且项目负责人相关服务经验不低于5年,团队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熟悉金融行业用餐需求风格。
5.具有较强团队服务能力,可基于采购人提供的用餐述求进行商务策划、项目具体操作实施。能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要提供保质保量的全套餐饮服务。
6.曾经连续两年服务过华夏银行项目且无事故、无投诉的供应商,可适当放宽标准。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含查询日期)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需在征集期范围内,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各类名单。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案例证明材料请提供合同或开具的发票。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7. 以上几项PDF文件请勿合并为1个PDF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员工食堂餐饮项目,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5MB。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3.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他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郑女士 0574-87972511
林先生 0574-87972599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nbzxx@hxb.com.cn
nbhujia@hxb.com.cn
征集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