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现金业务外包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现金业务外包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将西安分行现金清分、金库托管、现金调缴相关工作进行外包。
1.现金清分外包是指由供应商提供的现金面额和套别区分、真假币鉴别、数量统计等服务,并按照人民银行颁布的钞票流通标准进行质量分类的活动。
2.金库托管外包是指分行现金寄存在供应商管理的库房,由其负责保管的活动。
3.现金调缴外包是指供应商依照我行指令完成分支行之间或分行与同业之间的现金领取和调缴等活动。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库房应具备西安市公安部门颁发的金库安全防护合格证书等资质条件,现金清分场地还应具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监控设施。(提供金库安全防护合格证书及现金清分场地的现场设施照片加盖公章)
4.使用的现金点钞、清分等机具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即《人民币现金机具鉴别能力技术规范》JR/T0154—2017,简称“金标”),能够记录、存储、传输冠字号码。(提供所使用现金机具简介或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5.现金清分人员应取得人民银行货币防伪反假合格证书。(提供至少4名清分人员的人民银行货币防伪反假合格证书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21年—2023年)至少完成过同类项目案例不少于3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各项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8.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三项截图加盖公章,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用服务”)
9.其它承诺:服务范围覆盖下辖分支机构,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无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
(二)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应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详见附件2),应为PDF格式文件。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与审计报表一致(审计报表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应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
4.加盖公章的“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材料,应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西安分行现金业务外包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琳 029-85563708
王华 029-85563706
供应商报名材料请在华夏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5248450)报名,同时提交邮箱。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xajcb@163.com
595811317@qq.com
征集期: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