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本行办理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
细分种类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或中央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经审查同意承担偿还责任并作为借款人的项目;
*第二类是指项目单位作为国内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经审查同意提供还款担保的项目;
*第三类是指项目单位作为国内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转贷银行作为最终还款人的项目。
适用范围 已申请获得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在我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经法人授权的非法人单位。
业务流程 1、借款人在项目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外国政府贷款立项后,向本行申请转贷;
2、本行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和审查;
3、本行与客户签署转贷协议,办理转贷手续;项目实施全过程应接受本行监督;
4、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直至贷款的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